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办公室窗帘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6浏览次数:4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办公室窗帘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SJY-ZC2017326

二、磋商内容

布帘 717米、遮光窗帘 58米、阳光面料 96平方米。

(详细要求及内容见磋商文件)。

三、采购预算:¥13.6147万元(大写:壹拾叁万陆仟壹佰肆拾柒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前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的能力和条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将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以供查验;标注(原件)的证明文件必须装订在采购响应文件的正本内。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776日起至201771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在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庆阳路442号凤鑫大厦1605)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磋商及磋商截止时间:20177171500

谈判地点:兰州市庆阳路442号凤鑫大厦1605室(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人:西北师范大学

人:杨红娟

   话:13893684746

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42号凤鑫大厦1605

联 系 人:王安平

联系电话:13321216997

电子邮箱:jyzhaobiaoc@126.com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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