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报废仪器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发布者:张俊发布时间:2020-08-17浏览次数:560

西北师范大学报废仪器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西北师范大学现有一批废旧仪器设备进行报废处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北师范大学报废仪器设备处置

二、招标内容:

本次公开招标共分两个项目包,具体如下:

1包:吊顶式空调及通风柜一批

2包:多媒体讲台一批

实物以现场踏勘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及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投标人资质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

四、投标程序

1、投标报名前,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若投标单位放弃中标或有违反招投标规定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为缴纳学校的违约金。未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办理退款手续。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817日至18日每天9:0016:00,西北师范大学行政二号楼413室,受理和审核投标材料。

3819日至820日,根据报名情况学校将分批组织投标人现场勘查待处置资产,当场填写报价单并自行密封,封面注明投标者姓名、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信封加盖骑缝章),交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保存。未当场提交报价表,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标。

五、开标方式

西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标小组,按照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的原则,确定最终项目中标人。中标结果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并在网上进行公告。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校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六、其它要求

1、我校仅认可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具有参加投标的资格;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所有报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逾期不予以受理。

2、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将中标款项全部缴至我校财务处,方可搬运。

3、中标人须于中标后一周内将所有报废设备运输出校外。如未按规定时间搬运出校将扣除保证金。

4、中标人在搬运前签订安全施工承诺书,在搬运中须规范操作,若损坏学校财产,用保证金按价抵赔,多退少补。搬运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中标人全部自行承担。

5、本公告解释权属西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西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二号楼413室)

联 系 人:阎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931-7971921 

 

                                                   西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