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委托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委托代理采购工作,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委托代理机构管理细则(试行)》,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委托代理机构公开选聘工作,现将选聘工作公告如下,欢迎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组织实施
委托代理机构选聘工作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选聘范围
本公告所称委托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学校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报名材料
参加选聘的代理机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电子邮件提交时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按顺序统一装订、装袋密封的纸质版):
(一)代理机构参加公开选聘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
(二)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加盖公章的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二者提供其一);
4.近六个月任一月份加盖公章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
5.近六个月任一月份加盖公章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8.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9.2020年1月以来委托代理采购业绩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
11.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提交材料应当完整、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能证明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履约能力)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24:00截止报名(以电子邮件提交时间为准,纸质版材料可随后寄来)
六、选聘程序(2022年5月7日-31日)
(一)公开征集。发布通知公告,公开选聘代理机构,预审资格;
(二)实地考察。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分别实地考察代理机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人员力量、内控制度、办公条件、设施配备、档案管理等情况,按百分制量化打分。
(三)综合评价。按照定性评判与量化得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本地化服务能力、信用水平和量化得分,作出综合评价意见,提交处务会审定选聘意见。
(四)审核备案。选聘结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图书馆联合审核,审核确定的选聘结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五)签署协议。学校与选聘的代理机构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代理的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
(六)通知结果。发布通知公告,公布选聘结果。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E-mail:524001776@qq.com(线上提交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
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国资处 王老师13919490740(纸质材料送交、邮寄)
附件1:代理机构参加公开选聘申请表
附件2:2020年1月以来委托代理采购业绩情况一览表
西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2年5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