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关于设备更新改造遴选贷款合作银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拟开展西北师范大学设备更新改造使用贷款遴选合作银行相关工作,请有意愿参与遴选的银行于2022年10月7日15:00前到西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园递交相关资料,未准时到现场的银行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相关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遴选事项:西北师范大学大学设备更新改造遴选贷款合作银行
(二)预算金额:15亿元(人民币)
二、组织实施
设备更新改造遴选贷款合作银行相关工作由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评银行资格要求
1、参评银行应为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支持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共21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申请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四、参评提供材料要求
(一)银行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三)授权委托书,加盖银行公章。
(四)廉政承诺,加盖银行公章。
(五)银行贷款服务方案(见附件),加盖银行公章。
(六)贷款业务银校合作合同(空白)。
五、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7日15:00
(二)提交资料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三)遴选工作小组审议时间:2022年10月7日15:3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
(一)本公告在西北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二)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疫情防控要求:参评银行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和银行工作证件进入西北师范大学,参评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四)候场要求:参评银行人员在提交资料后需候场等待,解答遴选工作小组的问询。
(五)联系人:艾老师,电话:13893380650;康老师,电话:15193169308。
特此公告。
西北师范大学
2022年10月5日
_______银行贷款服务方案
银行名称(盖章) | 方案信息 | 备注 | ||
还本条件 | 贷款期限 | 未尽事项(如其他优惠承诺),银行可另附页说明。 | ||
本金起付时间要求(包括宽限期等信息) | ||||
还款结构安排 | ||||
付息条件 | 还款利率 | |||
支付周期 | ||||
起付时间要求 |